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A)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承包 招标公告

2021-12-23 1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7-440114-73-03-811243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A)室内装修施工承包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新和村G08-HS(06-2)地块

2.2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装修总面积46382m²,包括装饰装修、暖通、电气、给排水、消防和设备安装等,实际施工面积以施工图纸为准。

2.3 项目计划建设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负责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A)高层公区负一层及1-13层、多层1-3层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1)施工部分:包括装饰装修、暖通、电气、给排水、消防和设备安装等。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

2)其它工作:竣工备案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

2.5 投标价为承接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费用,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装饰装修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4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所承担的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或现时进行的同类型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施工合同总额)、建设地点、质量情况、使用情况。近三年内三个合同金额各5,000,000.00元以上的施工业绩,其中必须有一个广州市业绩。

注: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但只接受最多由2 家单位[即1家装修施工单位、1家消防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装修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应以承接装修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按招标公告附件三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4. 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4.1 发布招标公告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从202112月23日至2022110日。

4.2 符合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领取标书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4.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4.4 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网址: http://www.gdmeihua.com/)、广东美华航空公众号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联系方式

标 人: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址: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指挥部

    编:510800

固话:020-86125888-8312

手机:13926154913

联系邮箱lingyc@gdmeihua.com

联系人:凌工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86125888

20211221


附件一:

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A)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承包

资格审查文件

   标   人: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期:2021 年 12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资审合格资料)

工程名称: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A)室内装修施工承包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附身份证复印件正、背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正、背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如有)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8

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如有)

9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及企业库业绩编号)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需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0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征集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点所要求的工程业绩。本表序号10“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栏,可根据业绩数量情况,按同样格式扩展。未在表中载明的企业业绩不予评审。


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表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人意见






投标单位(盖公章)

说明:




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2.如项目没有划分标段时,标段号不必填写。




3.如一个项目中划分多个标段时,应将所投标段的标段号及项目编号填写完整。


4.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填写完整。

5.本表由招标人保存。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施工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施工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主施工单位名称、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主施工单位名称)为主办人。

2、联合体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主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成员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消防施工、消防施工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