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B)监理招标公告

2022-02-1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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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B)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B)监理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7-440114-73-03-811243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B)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新和村G08-HS(06-2)地块

2.2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厂房1幢,用地性质为工业和仓储物流用地,按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基底面积10813.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8185.42万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约19521.98万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2层,建筑高度约50米,地下:1层(建筑规模以具体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2.3 项目计划建设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之和: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工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为止;

3)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1.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不低于五个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且须是本公司企业诚信档案中在册人员。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②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 招标安排

4.1招标公告发布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2022年29日至2022年2月20日17时30 分;

4.2 符合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领取标书时间:以招标联系人通知为准。

4.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4.4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格式:以招标联系人提供为准。

4.5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网址: http://www.gdmeihua.com/)、广东美华航空公众号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联系方式

标 人: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址:美华电子研发建设项目指挥部

    编:510800

固话:020-86125888-8312

手机:13926154913(微信同号)

联系邮箱lingyc@gdmeihua.com

联系人:凌工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86125888

2022年02月09日


附件一:

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B)监理

资格审查文件

   标   人: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期:2022 年 2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资审合格资料)

工程名称: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B)监理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附身份证复印件正、背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正、背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如有)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8

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如有)

9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合同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需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0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征集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点所要求的工程业绩。未在表中载明的企业业绩不予评审。